鍋爐焚火安全技術措施
1、鍋爐點火前的檢查與準備:①檢查鍋筒內部裝置是否齊全,固定良好,是否有遺留雜物;②檢查爐膛、煙風道是否良好,各閥門擋板門孔的開關位置是否正確,嚴密程度是否良好。安全閥、壓力表是否已校驗;③對轉動機械進行試運轉,檢查運轉情況;④檢查熱水循環系統的管道閥門開關是否嚴密,位置是否準確,膨脹裝置和穩壓裝置是否符合要求;⑤沖洗鍋爐及熱力管網,并向系統充入軟化水;⑥鍋爐點火前,應先啟動循環泵,并調節各閥門的開度,保持給水壓力穩定;⑦點火時,應先開引風機,通風3-5分鐘,再開鼓風機,點火升溫速度要符合要求。
2、司爐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,具備安全操作知識,經考試合格,并持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,無操作證的人員嚴禁上崗。
3、司爐人員必須執行鍋爐房的安全規定,要堅守崗位,班前、班中不準飲酒。工作時精神要集中,不準在工作崗位打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。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,鍋爐房不準烘烤衣物和堆放其它物品。
4、交接班要正點進行,要在崗位上交接班,嚴禁出現不履行交接班手續擅自離崗現象。接班前要按規定將勞保用品穿戴齊全。交班前要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,認真做好工作紀錄,如實填寫各種報表,做到交班清、接班嚴,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有關人員進行處理,確保無誤后方可按規程進行交接操作。
5、司爐人員要加強鍋爐設備的保養,按時注油,保持良好的潤滑和清潔,工作現場要經常打掃,保持整潔衛生和通道暢通。設備運轉時,禁止擦拭和清理,檢查設備時要切斷電源并懸掛警示標志。非本人操作和管理的各種設備,不準隨意開動,各種儀表除專管人員外,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整。
6、每班應清洗水位表不少于一次,沖洗水位表時操作應緩慢,臉面勿正對水位表。密切注意水位表顯示水位是否一致,如發現一只失靈要立即修復,同時損壞時應停爐檢修。
7、司爐工應定期作安全閥的自動及手動排汽檢查,確保安全閥的靈敏可靠。
8、定期排污應在低負荷時進行,每班至少一次,還應根據爐水化驗情況適當增加排污次數。要做到“勤排、少排、均勻排”。
9、鍋爐在運行中,嚴禁在鍋爐本體、閥門、人孔、管道上放東西,司爐工必須經常觀察鍋爐各部位,如發現漏水、漏氣要立即停爐檢修。
10、鍋爐給水需進行水質處理,給水硬度不大于0.6毫摩爾/升,PH值應大于等于7,含氧量應小于0.1毫克/升,水處理設備損壞要及時修復,決不允許未經處理的原水進入鍋爐。
11、對帶病運行的設備,尤其注意檢查,并做好事故的預測、預防。檢查設備應做到:①聽:運轉設備有無異常聲音;②看:承壓部件及鍋爐本體有無泄漏,設備外觀是否正常,附件是否齊全有效;③摸:設備溫度是否異常,振動幅度是否超標;④聞:運轉設備及電氣設備有無異味。
12、司爐人員在遇見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立即停止鍋爐的運轉,并通知有關人員及時進行處理:①因循環不良造成爐水汽化,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比出水口壓力下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于20℃時;②爐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時;③循環泵或補水泵全部失效時;④壓力表、水位表、安全閥、排污閥全部失效時;⑤鍋爐承壓元件損壞,危及運行安全時;⑥燃料設備損壞,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,嚴重威脅鍋爐運行安全,補水泵不斷補水,鍋爐壓力仍繼續下降時;⑦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運行安全時。
13、鍋爐停電時應進行以下操作:①鍋爐房停電后,若有備用電源或柴油發電機的應迅速啟動,確保系統內水循環不中斷;②鍋爐短時停電,應打開爐門及旁路煙道,進行壓火,密切注意爐水溫度變化,防止汽化;③鍋爐長時間停電,應打開爐門及旁路煙道,扒出爐膛內的燃料,降低爐水溫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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